“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及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近日,泉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發布了《泉州鯉城“12·1”較大淹溺事故調查報告》。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泉州鯉城“12·1”較大淹溺事故是一起因作業人員違規作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有關部門和屬地政府職責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3年12月1日上午7時許,任*生班組一行5人(組長任*生、技術檢測員鄧*松、組員任*喜、任*軍和李強)到達西湖街作業地點后,在西湖街西湖公園南大門停車場旁的道路作業區設置好臨時圍擋。◆ 7時49分,鄧*松將班前教育情況和作業地點發在“北峰(清淤)安全作業群”備案。隨后由任*喜負責進入下水管道潛水放置氣囊,任開軍負責用水泵抽排作業區域管道內的污水,李*和組長任*生負責協助氣囊充氣,鄧*松負責現場作業拍照。◆ 中午12時許,作業區段管道內污水被抽干,任*喜和李*先后進入污水管道開始清障作業。◆ 12時40分許,任*軍也進入污水管道協助作業,任*生和鄧*松2人在地面負責安全警戒。◆ 14時45分許,因下游污水水位高,造成下游管道水位頂托,導致封堵氣囊滑脫,污水灌入污水管道。◆ 14時50分許,鄧*松發現作業點上污水管網水溢出井口情況,連忙呼喊任*生過來察看現場。此時,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現場管理黃*輝正好安全巡視至該作業點。黃*輝向任永生詢問作業點班組其他人員去向。任*生回復有3名工人下井作業。黃*輝發現作業點井口有安全繩,他拉一下安全繩,發現安全繩另一頭空無一物,結合現場情況判斷發生事故,就立即向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徐*貫報告該作業點發生事故,并電話告知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蘇長團事故有關情況。◆ 經全力搜救,21時58分,3名作業人員陸續被搜尋到,經現場急救醫生第一時間檢查,3名作業人員均無生命體征。調查報告中指出,本起事故在應急處置中存在涉事企業報警不及時、從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知識淡薄,不具備基本的安全常識、風險識別、應急處置及防護能力等問題。事故發生的污水管段作業區上、下游正常污水水位高(滿管運行)、水情復雜,作業人員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在作業點上、下游管道各設置兩道封堵,在下游檢查井XHJ17503WJ0118的下游管口只放置一個氣囊,且該氣囊沒有設置防滑動支撐措施。因下游污水水位高,造成下游管道水位頂托,導致未設置防滑動支撐的該道封堵氣囊滑脫,最終導致管道內作業人員淹溺。任*喜、李*、任*軍等3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1.任*生,男,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下屬的任永生班組班組長。經查,任*生在明知道李強未登記備案的情況下,仍然安排李強和任開軍開展地下有限空間作業;未督促任開喜、李強和任開軍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且未做好全程持續監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2.鄧*松,男,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下屬的任永生班組工人。經查,鄧*松未按相關要求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全程持續監護,擅離職守,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3.蘇*團,男,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經查,蘇*團將承接的“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后,對該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4.胡*前,男,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經查,胡*前未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職責;未嚴格組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培訓、配備合格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具、未規范設置封堵氣囊等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調查報告還對有關的企業人員、公職人員等做了相應的調查處理建議,詳情見調查報告原文。1.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層層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承接的“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后,對該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2.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未嚴格組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培訓、配備合格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具、未規范設置封堵氣囊等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3.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將承接的“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后,對該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4.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后,未有效督促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以及作業現場安全防范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5.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作為聯合體的牽頭方,未能協同成員方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加強項目安全管理,致使該項目違法分包,現場安全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晨越建設項目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其項目部配備的監理人員數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個別人員無相關監理資質;對監理人員的管理不到位,未嚴格要求監理人員建立巡查記錄,對部分監理人員下井作業未旁站的情況失察失管;對該項目管理不到位,對承包單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督促、管理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1.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作為業主單位,對作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督促檢查不到位,在明知監理單位未按合同要求配齊監理人員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2.泉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對權屬企業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督促、指導、檢查不到位,未從作業審批、現場管理等各環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1.鯉城區城市管理局未開展全面摸排,對西湖街排水管網的作業安全存在監管盲區。2.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對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及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的作業安全監管指導不到位。3.鯉城區開元街道辦事處未將作業單位在西湖街道路及其相關設施的管理養護作業納入監管,存在監管盲區。1.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層層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承接的“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后,對該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涉事項目作業現場未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培訓、配備合格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具、未規范設置封堵氣囊等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由市應急局對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2.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未嚴格組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培訓、配備合格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具、未規范設置封堵氣囊等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由市應急局對江西賽得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3.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將承接的“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廈門市鑫佰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后,對該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涉事項目作業現場未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培訓、配備合格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具、未規范設置封堵氣囊等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由市應急局對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4.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泉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與內溝河水質提升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北峰污水處理廠片區部分區塊相關作業違法分包給福建瑞大建設有限公司后,未有效督促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以及作業現場安全防范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由市應急局對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1.建議由市住建局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8年第二次修正)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對晨越建設項目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違規行為予以處理。2.責成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向中國電力建設集團作出深刻書面檢查。3.責成鯉城區城市管理局向鯉城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4.責成市城管局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5.建議由鯉城區人民政府在全區范圍內對鯉城區開元街道辦事處予以通報批評。6.責成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向泉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作出深刻書面檢查。7.責成泉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向泉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深刻書面檢查。點擊查看:《泉州鯉城“12·1”較大淹溺事故調查報告》全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方面的施工和運行維護單位,進行井下作業前,要嚴格按照《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CJJ6-2009)要求,履行《下井作業申請表》《下井安全作業票》等審批手續,經作業單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主管領導、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才可安排作業。下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具備下井作業資格,并應掌握人工急救技能和防護用具、照明、通信設備的使用方法。作業單位應為下井作業人員建立個人培訓檔案。2. 應查清附近工廠污水排放情況,并做好截流工作;4. 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作業內容和安全防護措施及自救互救的方法;5. 應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風以及照明、通信等工作;